摘要:音乐欣赏是培养学生感受音乐,审美音乐能力,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审美音乐、享受音乐打下良好的基础。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音乐欣赏基本要素
音乐欣赏水平的提高,除了欣赏者个人的社会生活阅历和经验以及文学修养等外,主要有赖于个人对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目前,一般的音乐院校都安排有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作曲原理、作品分析及西洋和民族音乐史等科目,作为音乐工作者,应多通过音乐欣赏,边学习边积累,使自己逐步具备欣赏音乐的必备知识。
那么,这些必备知识主要有哪些呢?
一、要了解音乐基本要素的各种表现作用。
音乐是由十多种基本要素组成的,它们是:旋律、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区等。这些要素依据一定的原则组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丰富多彩、变幻无穷的表现力。
旋律亦即曲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音的线条,称为旋律线。在诸种要素中,旋律是最重要的。它是塑造音乐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
节奏是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有人形象地称之为“音乐”的脉搏。
节拍是强拍和弱拍的均匀交替,是节奏的周期性现象。
速度是快慢的程度。速度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音乐的性格,有时甚至能使音乐形象起决定性的变化。
力度是强弱的程度,在音乐表达上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音区是音的高低范围。不同音区的音在表达思想感情时各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
音色是不同人声、不同乐器及其不同组合的音响上的特色。
和声是指有一定关系的音的同时结合。如果这同时结合的一组一组的音作为旋律的背景,和旋律同时出现,能起“绿叶扶红花”的作用。
复调是两个或几个旋律的同时结合。不同旋律的同时结合称为对比复调,掌握和声和复调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养成多声部的欣赏习惯。
调式是相互之间保持着密切关系的一组音,这些音互相联系并保持着一定的倾向性。不同的调式具有不同的表现作用。
调性是调式的中心音(主音)所位于的音高。调性的对比和移转,也是发展音乐形象的重要方法。调式、调性的概念,对分析音乐,欣赏音乐也是必须具备的。这当中,还有一个“调”的概念也需指清楚。调式、调性、调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调,通常以1=C、1=G ……来标明,它也是音高位置,但不是调性。
以上是对音乐语言诸要素的简述,除此以外,还有音强、织体等,不一一细述了。总之,这些要素是作曲家用以表情达意的一套体系。
二、要懂得一些音乐的常用体裁和曲式结构方面的知识
音乐的体裁即样式和类型。划分音乐体裁的原则是将音乐作品按其使用的手段,表现的形式与组织结构来归类,也涉及其社会作用等等。但实际上的分类,既很复杂又并那么严格。体裁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大与小之别。从世界范围来看,音乐作品的体裁大致上可以概括为声乐、器乐和戏剧音乐三大类。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体裁因其固有的特点而分为民歌、曲艺、歌舞、戏曲和器乐五有时,“体裁”这个名词可以应用于音乐的各个门类,分为歌剧的。交响乐的、轻音乐的、歌曲的等等,每个门类又可包含各种体裁。不同的体裁有不同的特性,正确地把握各种体裁的特点,有助于我们正确地感受和理解各类音乐作品。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无论音乐作品的长短、大小,总是通过音乐主题的陈述以及它的发展和对比,最后统一完整地结束这样一个过程。曲式结构即音乐作品的组织形式。每一部作品都有自己的特有的曲式结构,于是就产生了主调音乐方面的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奏鸣曲式、套曲、混合曲式等;复调音乐方面的卡农、复调小曲、创意曲、赋格等。
三、音乐欣赏的必备常识
音乐欣赏水平的提高,除了欣赏者个人的社会生活阅历和经验以及文学修养等外,主要有赖于自己对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目前,一般的音乐院校都安排有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作曲原理、作品分析、乐队配器以及西洋与民族音乐史等科目。对于非专业音乐学生,可通过音乐欣赏,边学习边积累与欣赏有关的音乐基础理论,使自己逐步具备欣赏音乐的必备知识。
(一)要了解音乐要素的各种表现作用
音乐通过十多种基本要素组成,这些要素依据一定的原则组合在一起,产生了丰富多彩,变幻无常的表现力。
(二)要懂得一些音乐的常用体裁
音乐的体裁即样式和喜型。划分音乐体裁的原则是将音乐作品接其使用的手段,表现的形式与组织结构来归类,也涉及其社会作用等。但实际上的分类,既很复杂又并非那么严格。
体裁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大与小之别。从世界范围来看,音乐作品的体裁大致上可以概括为声乐、器乐和戏剧音乐三大类。中国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体裁因其固有特点而分为民歌、曲艺、歌舞、戏曲和器乐五大类。
有时体裁这个名词可以应用于音乐的各个门类,分为歌剧的、交响乐的、轻音乐、歌曲的等等。每个门类又可包含各种体裁,不同的体裁有不同的特性,正确地把握各种体裁的特点,有助于我们正确地去感受和理解各类音乐作品。
(三)要注意理解音乐的内容、情绪和形象
音乐作品是通过音乐形象来表现作品的内容和思想情绪的。在初步了解了前述所介绍的音乐语言诸要素后,我们已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与诗人用文字,画家用线条,色彩创造艺术形象一样,作曲家是用音乐所特有的语言来表情达意的。那么,我们又如何去理解音乐形象和音乐作品的内容呢?一般来说,可以分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声乐作品,我们可以借助歌词来理解;二是有些曲目有鲜明的标题;三是不少器乐作品没有标题(即所谓无标题音乐,如第几交响曲,某大调钢琴协奏曲等)或虽有标题,但这些标题只能说明作品的体裁,与作品内容毫无关系,这只能借助作品的体裁以及“轻盈”、“热烈”、“深情”、“优美”等的情绪,去感受作品的音乐形象,进而引起思维的自由联想。
艺术感受是一种审美体验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具备良好乐感的耳朵逐步培养起来的。多听、多比较、多分析、结合音乐知识的系统化,音乐修养的不断提高,才会逐步得以提高。
除此之外,对欣赏音乐来说,还应尽可能多的了解音乐作品的时代风格,时代特点以及作曲家的风格特点;同时,最为能逐步了解和熟悉不同地区和民族的不同音乐风格。
参考文献:
[1]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88年版,80页
[2]王光祈:《论中国古典歌剧》,王光祈音乐论著选集,上集,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版,71页
[3]汤文琪:中国音乐审美意识的发展脉络及其演变的基本特征 [J];人民音乐,2006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