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针对当前高校财务工作处于新旧会计制度过渡时期,部分财会人员对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认识模糊的情况,也为了较好地把握实施新制度的契机,提升财务工作管理水平,文章立足工作实践,对高校新旧会计制度的变化进行了对比,并对如何进行有效地衔接和实施新制度的效果方面进行了策略分析。
关键词:新旧高校会计制度 比较 衔接效果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1-147-02
财政部对1998年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简称旧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3年12月印发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并要求各高校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更适应于当前高校财务工作的现状,更能促进和完善会计核算工作,为高校信息使用者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全面的财务信息,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比较
相比于旧的高校会计制度,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不论在初始确认、后续计量还是期末处置等方面,核算模式都发生了明显的改变。目前已开始实施的新制度更加合理全面,兼顾了高校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新旧制度可以从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多方面进行对比。
1.会计核算基础方面。旧制度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新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该按照新制度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2.会计处理制度化方面。近年来,我国对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资产采购等工作进行系列改革,旧制度并没有涉及到的这些内容,在新制度中都进行了全面体现,因此新制度分别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
3.固定资产核算方面。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新制度改变了旧制度不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状况,而是要求高校按期计提折旧,通过修订会计科目,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4.基建账务处理方面。旧制度未对基建的会计核算数据并账工作进行要求,一直都是单独设账管理,形成了高校基建会计与单位财务会计“两张皮”;而新制度明确要求在保持原有基建单独账务处理的基础上,还应将基建业务相关数据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5.成本核算管理方面。旧制度没有细化支出类科目,而新制度为了确定教育成本核算和分摊,对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细分,尤其是通过教育事业、科研事业、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性质划分支出类别,同时新增了“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资产损溢”等科目,更为清晰地反映高校收入和支出的结构。
6.会计报表体系方面。改变了会计报表体系,财务报表从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支出明细表变成了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改进了报表格式;新制度的会计报表取消了旧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支出要素,取消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的内容,实行按月进行结转,同时还规定了报表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
二、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衔接分析
今年是新旧高校会计制度衔接的过渡之年,各高校都在按照新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和主管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当前各个高校基本完成了衔接工作,尤其是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做到组织领导、工作方案、队伍建设、宣传培训、完善制度、资料归档以及强化绩效理念等方面层层落实,有效推进了新制度的组织实施,确保了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和衔接。
1.把握新旧制度衔接总体要求。一是自2014年1月1日起,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二是开展会计科目余额的调整。既要对原账编制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计科目余额表,并按新旧科目结转调整,又要设立2014年1月1日的新账,编制新账各个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表;三是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4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等,并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顺利衔接。
2.转入原账科目余额到新账。由于在新制度中会计科目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是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关键。首先,根据新制度设立2014年1月1日的新账,并设置好新账会计科目;其次,依据旧制度会计科目及财政部门补充规定增设会计科目情况,编制原账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最后,开展科目余额表分析,并按照新制度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科目余额表作为账套的期初余额,转入新账初始化,重点是按照会计要素类别,分别对涉及到的会计科目进行转账,如原账中无余额的科目,不需进行转账处理。
3.补提原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高校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因此在新旧制度衔接中,学校应当全面核实转入新账固定资产的原值、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信息,尤其是需要补提折旧,按照应补提的累计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高校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合并基建账到事业“大账”。新制度设置的“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在合并账务之前,全面对基建账进行清理和核实,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一次性并入学校事业“大账”;新制度实施后,再根据基建账中的财务数据,至少每月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合并处理。
5.规范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由于新旧制度的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等内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都同样发生了变化,会计报表新旧衔接也是新旧制度衔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根据新账各个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表,按照新制度报表要求编制2014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并与2013年12月31日期末资产负债表对比;同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时,还要考虑学校内设独立核算的财务状况,进行财务数据的合并。
三、实施高校新会计制度的效果思考
1.加强了高校财会队伍建设。旧制度对高校财会人员的要求更倾向于单一的核算,对财务管理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财务工作几乎就是进行简单的记账和报账,对高校财务的管理作用并未得到真正的发挥;而新制度强调了科目设置、资源分配、借贷运行、信息完整、成本核算等方面,因此要求财会人员对会计基础、内部核算及预算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在日常财务管理中,要做到制度化、具体化、明细化,这势必促进高校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适应高校财务管理需要。
2.建立了与新制度相协调的制度体系。由于新制度对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因此需要高校进一步完善执行新高校会计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一方面需要修订与现行业务不相适应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还要科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针对执行机制、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在预算、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健全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使之为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的服务。
3.提升了高校资产管理精细化程度。旧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都不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长期按原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既不能反映其损耗情况,也不能如实反映实际价值。而新制度的实施,高校都全面清查了固定资产,通过界定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核算范围、折旧范围,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的收集等工作,使各个高校掌握了家底,并通过计提资产折旧,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合理确定了教育成本,确保了国有资产的真实和安全完整。
4.强化了高等学校经费管理责任。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年增加,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成为了当前高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要务”,通过对比新旧制度内容变化,可以看出为适应公共财政改革、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新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学校的管理责任,尤其是对代管经费、经营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财政资金强化了管理,明确了管理责任,效果显著。
5.完善了高校会计报表体系建设。针对旧制度会计报表的项目和内容不科学,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情况,新制度调整了以往报表的结构以及对新报表内容进行了项目补充,将基建账合并到“大账”,解决了基建会计游离于学校财务会计之外,不利于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问题,同时也贯彻了政府收支分类和部门预算改革精神,确保高校会计信息的完整,因此新的报表体系能更完整地提供高校各项收支情况以及资产状况,具备更高的实用性和完善性。
[本文为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课题成果《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比较及衔接研究》(2013ZCW024)]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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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佟庆鹏.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比较及衔接效果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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