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群众文化就其本质、任务而言,主要是指社会美育文化。它已在人类现代化进程中确立了应有的社会地位。作为社会美育文化物质载体的公益性政府机构,世界各国、各地区都相当重视其基本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群众文化 基本特性 审美教育
一、群众文化的定义
成都市群众文化专家郑时雍先生在他的《<群众文化学原理>教学大纲》中提出,“群众文化是社会实践主体按美的规律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在社会化满足过程中形成的文化现象,是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在文化方面得到彻底解放的体现。它以文艺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也包括了群众文化事业的各种必备要素”。他认为,群众文化的历史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的蒙昧阶段、阶级社会的自在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自觉自为阶段,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走向了与专业文化艺术“双并举”的成熟阶段。郑时雍先生关于群众文化的本质概括,从哲学、社会学的维度揭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具体来说,他从历史唯物主义及“群众史观”的理论基石出发,揭示了群众文化的本原、内容特点以及群众文化现象的基本矛盾。郑时雍先生关于群众文化的本质概括,已经逐渐获得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同。
应当说群众文化是我国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之所以说它特殊,是因为群众文化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熟而成熟的,也就是说,群众文化自从它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矢志不渝的追求与卓有建树的体现之后,便真正获得了价值观念、物质基础、文化制度的成长和成熟。从这个意义上讲,群众文化属于主流文化范畴,并随着共产党统治地位的稳步确立,逐步发展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方式。其文化工具论意义也随着我们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而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审美教育功能,成为与国民文化艺术素养的提高密切相关的重要文化形态,从而真正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文化价值。
群众文化的基本特性。
二、群众文化的基本特性
日臻成熟的群众文化已经从单纯的阶级工具转变成了独具个性、价值的文化。为了阐述方便,笔者把群众文化的基本特性归纳为五个方面。
1.群众基础的广泛性。这是由群众文化的文化主体所决定的。群众文化的主体是全体社会实践者,是全民性的,它的文化内容和价值取向通过通俗的丰富的活动形式,在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得到传播。另一方面,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不受民族、区域、季节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而全国各地均能得到发展。
2.文化享有的民主性。群众文化与大众文化、专业文化在文化参与和享受上的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文化享有的民主性。在专业文化和大众文化那里,人民群众在文化实践过程中,主要处于文化受众的地位,文化参与显得十分被动。这正是专业文化和大众文化的文化专制意味的展现。群众文化由于对文化创造和文化享受的双重强调,人民群众能通过自身参与文化活动来实现文化接受与文化创造的双向转换,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
3.独特的文化传递性。从群众文化的当代文化格局来看,它处于中间位置,即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主流文化的传播需要通过一种合适的渠道,把其价值观念和内涵直接传递给人民群众。由于具备主文化性质和与人民群众的“亲和性”,正好使群众文化成为了主流文化意识与人民群众互动的中介。在这种状态下,群众文化是背靠主流文化和专业文化,面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一方面,主流文化需要利用群众文化的“文化亲和性”,一方面,人民群众离不开群众文化的“主体价值实现”渠道。这使得群众文化的文化传递性具有了无法取代的独特性。这一特殊地位使其文化传递功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即:实现了主流文化意识形态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4.温和的文化制衡性。随着当代中国群众文化在多元文化环境下的逐步发展,群众文化已经具备了新的文化内涵。一是群众文化的组织、创作、辅导、研究都扩大了文化视野,不仅考虑对象的需要,也考虑其他社会文化形态的状况,增加了与社会文化的互补意识;二是在这种“互补”中,通过其社会美育职能,比较温和的去调整、融合其他社会文化形态,共同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生态环境。这使群众文化具有了更加深刻的文化意义――社会文化中的美育文化整合。文化整合,是指在多元化社会文化中,由经济、政治所决定的该社会的主文化,不断融合各种亚文化形态,从而营造一种“有主导”的多元文化生态环境。主流文化在当代显示出的相对宽松的文化环境,是主流意识形态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元文化生态的形成而创造的必要条件,因而,它对于大众文化(市场文化)和世俗文化的不合理要求常常采取了退让的态度。但大众文化的无节制膨胀,又势必对主流文化产生冲击。所以,主流文化在既能体现多元化文化态度,又能压制亚文化的不合理甚至“反主流”要求的情况下,需要寻求一种比较温和(对稳定性的强调)的途径,来达成以上愿望。在这种情况下,群众文化再次成了主流文化的当然之选。
5.强烈的文化传承性。群众文化是一种真正面向广大群众的文化。它在活动内容上对民间、民俗文化的充分利用,使它包容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形式和精神。群众文化所涵盖的群众艺术与民间、民俗文化所涵盖的核心形态――民间文艺,在形态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如民间文艺的自在性、原生态属性,反映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就呈现出精华与糟粕并存的现象。所以在传承我国优秀的民间文艺过程中,形态成熟、主体自觉的群众文化,就成为既能让民间文艺保持民间文化特性又能让民间文艺获得主体价值观念支撑的必然选择。群众文化对民间文艺的传承,让民间文艺如:中国龙舟、狮灯、风筝、灯谜、雕刻、剪纸、泥塑、蜡染、刺绣、皮影、木偶、陶艺、秧歌、杂技、山歌、小调、薅秧歌等等脱离瑕疵、形态结构进一步完善、获得现代意识。这种传承是自觉的、更加成熟的传承。因此,群众文化是传承中国优秀民间文化,延续传统文化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的民族认同感的生动和富于人性的社会文化。 笔者认为,群众文化的这些个性,是其在当代文化格局中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的彰显。它在当代文化建设特别是在中国先进文化的建设中必将引起应有的重视。
三、群众文化是社会审美教育实现的重要方式。
群众文化就其本质、任务而言,主要是指社会美育文化。它已在人类现代化进程中确立了应有的社会地位。作为社会美育文化物质载体的公益性政府机构,世界各国、各地区都相当重视其基本体系的构建。这种机构在中国称为“文化馆”;在日本称为“文化会馆”或“公民馆”;在新加坡称为“民众联络所”;在香港特区称为“文化中心”或“艺术中心”或“社区文娱活动中心”;在台湾称为“文化中心”;在韩国称为“文化院”;在美国称为“社区文化中心”;新西兰称之为“艺术馆”;罗马尼亚称为“业余文化辅导中心”等等。由此可见,对社会美育文化的重视已无国界、地区之分,经济发达与落后之分,社会意识形态之分了。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社会审美文化的重视度,形成了这样的宏大图景?社会审美文化的现实意义到底何在?
《礼记・乐记》中说:“乐者也,圣人之乐者也,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也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近代教育家蔡元培认为:“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想,以渐消沮者也。”这些关于社会美育的思想理论,道出了社会美育的社会学意义,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对于社会美育的本质揭示,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对人类的重大贡献。马克思认为:强制性的社会分工使人片面化或从属性,而社会文化实践对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巨大意义。这是马克思美育观对人的主体价值在文化艺术方面的实现的真理揭示。
群众文化作为社会教育中的美育文化,主要是通过观念、制度、物质等层面的保障,组织辅导群众艺术活动,提高人们的审美趣味,规范人的价值观念,从而培养具有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能动创造性的,完整而和谐的人。
群众文化因具有一定审美教育文化的规定性而不可替代。一是审美的形象实践性。群众文化的审美教育功能是通过对美的事物的鉴赏、实践来达到教育目的的。它是靠形象思维,通过饱含情感的形象来显示真理、展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二是审美实践的非专业性。群众文化不同于专业艺术文化,专业艺术文化的教育以“作品”为中心,通过作品发现“人的本质”,群众文化的审美教育则以“人”为中心,通过活动来实践对“人”的培养;三是审美实践的全民性。群众文化审美教育的实施对象有别于其他行业性的文化机构,如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干部活动中心、厂矿俱乐部等实施针对性文化教育。群众文化之“群众”是一个哲学概念,指一切人,其对象是全社会,是全体社会成员,因此,具有文化实践的全民性。
群众文化尽管在当代文化建设中还没有发展成为一种十分强大的力量,但它在社会终身教育中的审美教育领域所发挥出来的“对人的塑造”功能,已经在长期的文化实践中显现出来。大多数无法继续接受国民教育和已经结束国民教育的人,能在群众文化的参与中继续获得审美教育。因此,尽管群众文化的学科体系尚未建立,但因其上述特征、价值和现实作用而引起重视并迎来事业的勃兴,只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