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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学音乐教育中的“情”“理”“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admin    日期:2013年01月28日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小学音乐教学目的,即:“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和对祖国音乐艺术的感情,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实践活动。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审美情趣,促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小学音乐教学目的,即:“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和对祖国音乐艺术的感情,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实践活动。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审美情趣,促进个性的和谐发展,使学生具有初步的感受音乐,表现音乐的能力。学习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接触外国优秀音乐作品,扩大文化视野。掌握浅显的音乐基础知识和简单的音乐技能。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渗透到音乐教育之中,培养合作意识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基于以上目标,本文试图从音乐教育情、理、言几个方面来探讨美育内涵及其小学音乐教学的方式方法。
   

先说“情”,即思想感情,它是音乐的灵魂。平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舞台上,无论是歌唱家还是演奏者,他们在演唱或演奏进入高潮时,大都会情不自禁地闭上双眼或肢体随着音乐节奏律动。这是演唱或演奏者与艺术作品的心灵感应,是人的心灵与音乐灵魂水乳交融所迸发出来的魅力,所以能够给人以美的享受。匈牙利作曲家、钢琴家、指挥家和音乐活动家李斯特说:“感情在音乐中独立存在,放射光芒,即不凭借‘比喻’的外壳,也不依靠情节和思想的媒介。在这里感情已不再是泉源、起因、动力或起指导和鼓舞作用的基本原则,而是不通过任何媒介的坦率无间的、极其完整的倾诉!” 也就是说人们只有用心去感受,去体会,才能真正把握住这种独立存在的感情,也只有人的心灵与作品中的感情相融合,才能产生美的魅力和受到美的感染。

 

“情”是音乐的灵魂,所以,音乐教育应从“情”入手,我们姑且称之为寻“情”法。教学中,老师要帮助学生挖掘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着的丰富的思想感情。只有发现、理解和把握了作品的思想感情,才能真情投入,达到两情相通,其乐融融。

 

寻“情”要讲究方式方法,不可照本宣科或生搬硬套,而应顺其自然,循序渐进。寻“情”的方式方法很多,譬如可以通过解读作品背景来寻找作品中的“情”。例如,教唱聂耳创作的《卖报歌》时,先介绍这首歌的来历和历史背景,这首歌是聂耳和安娥在1934年为一个名叫小毛头的报童创作的。作者在这首歌中表达了对当时很多象小毛头这样的报童的深切的同情心,为他们从早到晚,忍饥挨饿,奔走街头、兜售报纸为苦难命运呼喊不平。在这首歌曲中抒发着对报童的爱和同情,对旧社会的强烈的恨和抗议。对苦难者的同情和对旧社会的憎恨,就是《卖报歌》中的“情”,怀着这种感情来学唱这首歌曲,不仅学得快,也更容易达到声情并茂的境界。

 

又譬如可以通过创设情景的方式来寻“情”。景因情设,情由景生,创设情景往往容易使人触景生情。例如有老师在教唱《春天的旋律》时,设计了“看春天、说春天、赞春天”三环节,让学生进入预设情景中,身临其境感受春天。“看”,就是看景色(包括有关春天景色的视频和挂图);“说”,就是议论(谈自己生活中有关春天的所见所闻和对春天的感受);“赞”,就是歌唱,把自己对春天的感受和赞美之情通过歌声表达出来,歌以传情,情在其中。这样的安排教学,使学生的欣赏美、感受美、表达美、歌唱美、创造美这一系列的审美能力同时得到提高。 

 

此外,还可以通过教师有感情的范唱和表演来帮助学生把握作品之“情”。教师在声乐教学中有感情的范唱,把学生带入作品中的境界,使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当学生在老师的审美诱导下产生不可遏制的审美期待时,自身的感知、理智、想象、情感、理解等审美的心理要素就会调动起来,自觉而自然地体会到作品所蕴含着的思想感情。范唱寻“情”,不仅有助于帮助学生对音乐作品的准确理解和表现,也有助于提高他们歌唱学习的兴趣和培养审美能力。

 

寻“情”的过程也是培养青少年思想道德情操的教育过程。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它反映着客观事物与人的需求之间的关系。道德感,理智感和审美感是在社会实践中和教育条件下形成的,并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在人的情感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这些情感交织而成的综合体就是通常所指的情操。我们之所以强调音乐教学从“情”入手,就是要在音乐教育活动中,在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准确、完美地理解和表现所学习和演唱的音乐作品的艺术意蕴的基本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健康完美的情操。俗话说,情至浓时,心所动。音乐教学从“情”入手,就是要利用音乐丰富而完美的“情”去打动学生的心,在音乐的熏陶下逐渐形成健康完美的情操。

 

再说“理”,就是乐理,是音乐的“血肉”。音乐基本理论也称基本乐理,是学习音乐的入门课程。它要解决的问题是有关声音的性质、律制、怎样记谱(也就是怎样读谱)、音乐的基本要素、音与音之间结合的基本规律等等,而记谱(和读谱)的方法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虽然小学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歌唱家等专业人才的教育,但是,通过音乐教育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审美情趣,促进个性的和谐发展,使学生具有初步的感受音乐,表现音乐的能力却是小学音乐教育的目的。让小学生掌握一定的乐理基础知识,不仅能提高审美能力,也为他们以后可能成才(专业人才)奠定基础。所以,明“理”是音乐教学的重点。

 

喜欢音乐不一定懂音乐,而懂得音乐就会更热爱音乐。音乐具有无比的魅力,然而,音乐艺术的魅力产生于人类对音乐作品的审美过程。所以具备一定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人与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的人,他们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是大不相同的。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喜欢音乐的人大凡性格开朗,情感丰富,热爱生活;而具有一定乐理知识的人,更懂得欣赏音乐,因而也更会创造新生活和享受生活,而且更有利于促进其个性的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卡巴列夫斯基说:“激发孩子对音乐的兴趣,是把音乐美的魅力传递给他们的先决条件,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必然成为他们热爱生活、陶冶情操的助长剂。”文明社会需要更多“内行”,所以,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都需要乐理的奠基。因此我们在音乐教学中务必要使学生过好“明理”这一关。即“掌握浅显的音乐基础知识和简单的音乐技能。”

 

“明理”不能枯燥无味的说教,而应从激发兴趣入手,兴趣是学习的基础。美国现代心理学家布鲁姆指出:“学习最好的刺激乃是对学习材料的发生兴趣。”小学低段音乐教材为我们提供了培养审美趣味的有利条件。教材中选择了许多适合低段儿童的、结构短小、旋律动听、节奏明快、形象鲜明的音乐作品。教师应充分发挥教材优势,灵活多样地进行音乐化教学活动的训练。根据小学生好动的天性,音乐明“理”教学可以在“动”字上下功夫。让学生在“动” 中寻找、探索和把握音乐的“理”,并在“动” 中加以体验。诸如用音像结合的方式进行欣赏教学;用角色化的歌唱表演与游戏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用“竞赛”评比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教学活动。让学生在欣赏、表演和竞赛中去体会音乐之“理”。

 

譬如在五线谱识谱教学中,有老师在地板上画上五条线代表五线谱,把抽象的音乐知识形象化,让学生像跳格子一样,边唱边跳,学生便能够在唱唱跳跳有趣的活动中逐渐明白音乐之“理”。

 

又譬如在发声练习中,有老师采用了发声曲《模拟动物叫》,从直观入手,让学生用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把小猫、小鸡、小狗等几种小动物的声音形象地表现出来,使学生如临其境可见可闻,产生真切感,在不自觉中就打开了嗓门。这种直观形象化教学,让学生最终达到情意的表现。

 

再譬如音乐节奏教学中,为了训练学生具有“音乐的耳朵”,使小朋友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节奏教学中,有的老师便采用听音乐伴奏,动手拍一拍的游戏来加强节奏感的培养。还开展“我来上台拍”“我来当指挥”等比赛活动,比一比看谁拍得好,看一看谁更像指挥家,台下的小朋友做评委,评出优胜者。这样形成学生之间的互动,使学生迫切渴望参与,化被动为主动。

 

总之,要想方设法把乐理知识的传授与生动有趣的活动结合起来,寓教于乐。

 

最后说“言”。所谓“言”,指的是歌词。如同诗文,每一个乐章或每一首歌曲,都有其鲜明的主题,所谓“诗言志,歌永言”。歌曲主题的载体便是歌词,可见诗与歌是有着内在联系的。譬如词本是按照某种乐调曲拍之谱填制歌词,是一种音乐化和规律化了的杂言体诗歌。事实上歌曲中也有许多优美的词句,有的歌词本身就是一首完整的诗词。从这一角度思考,音乐与文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    音乐教学可以与文学欣赏结合起来,即通过对歌词的诵读、鉴赏来加深对歌曲主题的理解。姑且称之为“咏言”法。

 

言为心声,歌唱就是用音乐特有的方式来“说”心里话,所以,理解歌曲的主题,当然要解读歌词。“咏言”,就是通过对歌词的讲解、诵读来加深理解,更好地把握歌曲的主题。如同诗歌创作,歌词的创作也常用比兴、象征手法以及比拟、比喻、反复等修辞方法,教学中要注意帮助学生解读这类歌词,准确理解歌词含义。“言”达则理明,“歌永言”,心声悦矣。

 

“诗言志,歌永言”。优美的歌词,语言生动形象且富含哲理。所以,欣赏歌词既是美育过程也是“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渗透到音乐教育之中,培养合作意识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的德育过程。

 

大凡有成就的作曲家、词作家或歌唱家,他们都有一定的文学底蕴,这不是天赋,而是后天教育使然。我们主张音乐教育情、理、言三结合,是着眼于音乐教学目的,着眼于人文精神的培养,着眼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小学阶段的孩子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关键时期,在音乐教学中采取“寻情”、“明理”、“咏言”的方式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效率。

 

“寻情”、“明理”、“咏言”要遵循音乐教育规律,不可刻意做作,更不能把音乐课上成语文课或思想政治课。“寻情”、“明理”、“咏言”三者是有机结合的,既是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也是音乐教学的切入点,要根据教材和学生特点来组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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