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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体制改革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未知    日期:2015年05月19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财政必须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使用效率,改进管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财政必须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使用效率,改进管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内容
  
  为了解决传统的预算编制的“基数法”,避免由于基数的不合理造成部门之间、支出项目之间苦乐不均,防止有些经费项目入不敷出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主要从三方面打开突破口。一是部门预算改革,二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三是政府采购改革。
  所谓部门预算改革,一言以蔽之就是中央各部门所有的收支都由财政部门掌握,各部门专款专用,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建立专项资金完整科学的评审机制;将预算科目分类、部门分类、功能分类,以便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达到动作规范,形式统一、内容公开、部门之间公平的目标。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针对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资金和使用效益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预算内和预算外的所有政府财政资金都集中于一家银行的账户中,所有的支出均通过这一账户直接支付给供货商。预算资金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规范收入收缴和支出拨付程序。
  政府采购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将国家机关、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制度;初步建立中介代理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培养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化队伍。
  应当认识到,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对维持经济增长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如果不从整体思路上改革,财政政策效应的弱化现象会趋于严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加剧。因此,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必须满足政府公共财政的需要,加快基础设施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我国经济较为理想的增长速度。
  
  财政预算体制的政策选择
  
  对于我国来说,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面临着严峻的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而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别是增量调整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必须有政府的介入,加大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风险产业投资的规模和力度。这就要求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
  1. 改革和完善税制,适度扩大地方税权。大力推进税费改革,取消不合理收费,部分合理的收费改为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体系;完善增值税制度,逐步推进消费型增值税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统一企业税制,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实行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分享制度。
  2. 以公共财政为中心,按社会公共需要确定财政支出范围。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支出由三方面内容构成。一是维持性支出,包括国防、财政机关、公检法司、基础教育、科研、卫生保健等支出;二是转移性支出,主要包括价格补贴、补贴支出等;三是公共工程性支出,指大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出。财政要逐步从建设性支出中退出来,只涉及从事国计民生的大型公益基础设施的建设。对维持性支出,财政只负责基础性支出,对公益性支出则由社会负担。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把生产经营权、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社会自我调节管理的职能交给中介机构;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
  3. 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出范围,重新界定国家财政的支出内容。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能划分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这个层面,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并把各级政府的事权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然后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对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控制支出方向,优化支出结构。中央财政主要负责国防、外交以及实施宏观调控、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及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等。地方财政负责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经费以及公共事业所需支出。可以借鉴法国的经验,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教育、农业、科学、社会保障、公共投资性支出。采取以支定收的办法,确定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规模。
  4. 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将现行多种转移支付形式归并为均等化和专项转移支付两大类;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规范转移支付办法,实行财政集中收付,规范财政收入,弱化部门利益,尽快制定和颁布财政转移支付法规。
  5. 实行部门预算,加强预算责任和监督。细化预算和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建立健全为纳税人服务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财政支付评估监督和考核体系,完善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的财政监督机制,颁布一整套财政支出效益的考核指标,逐步实现财政由供给型向效益型转变。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控制支出总量,避免因财力拮据而使财政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将财政监督置于法制化建设中,使财政监督变为一种以法制为基础的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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