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是金融行业确定对外开放与改革基调最大的一年,改革、规范和监管金融市场,让市场发挥其配置资源,升级转换的决定性作用。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应该得到同样的政策,而不应该一味限制民间金融的发展。正是因为正规金融在现有金融体系下发展不够完善,才会催生民间金融,它是对正规金融的一种有效补充。特别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只有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才能让市场决定资金的有效配置,资金流向效率更高的行业,加快资金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金融市场 改革与开放 民间金融 正规金融
一、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现状
民间金融在中国历史由来已久,特别是在温州地区,有曾经红极一时的“温州模式”。在2011年温州爆发了民间借贷危机,老板“逃路”,企业倒闭。民间借贷危机最为严峻的是一南一北两个城市。南面的是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北面的是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市的民间借贷危机。在以前温州的民间借贷市场发展一直都很好,而且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温州模式在以前一直被国人作为典范,它的成功在很多地方可以为现代金融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那么为什么曾经风光一时的温州模式此次却爆发了民间借贷危机呢?它的产生有什么必然性吗?
曾经的温州模式它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管理严格和对风险能够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于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现金流就是他们的命脉,但是由于自身规模的原因,它不可能拥有非常雄厚的资金流,而对于那些银行中介机构也就是正规金融来说,由于这些小企业经营规模、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有限,所以通常会审慎的发放贷款,不借贷、惜贷情况严重。而且审查程序和流程复杂严格。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这些中小民营企业无法在这些正规金融机构里进行融资,来投资实体企业,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时候有一种金融组织叫“呈会”,就是把那些规模比较小,经营范围也比较窄,融资能力差的小企业的人组织在一起,大家把钱全部凑到一起,形成一个资金池,谁有急用都可以进行挪用,但是要按市场利息率计算利息,到期连本带利还款。这在当时很流行,通常都是熟悉的人或是一个宗族的人以这种方式筹集资金,以这种方式进行的融资可以解决这些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事实。而且风险又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各个企业效益的提高,扩大再生产来说都是很有利的。至于风险如何得到控制,它们做的比较好,因为彼此都是一些知根知底的人,相互之间经营什么,每天都在干些什么彼此都相互了解,相比较银行放贷来说,它们这个组织管理起放贷风险成本更低,几乎不会出现坏账的可能。所以在温州这种模式被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对当地经济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它的存在对正规金融进行了很好的补充。
随着温州地区经济的发展,这种组织逐步被一些金融担保公司,典当行,资产管理公司等组织所利用。用钱生钱,因为放贷利率比市场上的利率高出好多倍,月利息5分或是1毛的都有,而且手续相对银行来说简单,而且也不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抵押。这种风险的补偿是通过高于同期银行放贷利率的方式得到补偿。尽管中小企业借贷成本高,但是这种方式的融资却给那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得到很大的便利,但是同时又为金融风险的爆发埋下伏笔。因为这种非正规金融的融资行为没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相互之间靠的是彼此的信任。一旦经营不善或是经济形势不乐观,收不回款项就无法准时还贷,就会发生连锁放应,波及范围就会相当之广,就会出现大面积的倒闭潮,失业率增加。
正是由于在2011耐爆发了民间借贷危机,国家加大了对非正规金融的打击力度,整治我国的民间金融市场。这种对于民间金融市场的一刀切,不断不会取到好的效果,还会使得中小企业陷入更加尴尬的境地,形势会更加严峻。2014年金融市场改革将会迎来那些可喜的期待呢?开放民间金融市场,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降低门槛,放宽银行的准入机制,让民资开办银行,进入市场与正规金融进行竞争,发挥金融市场的效率,让资本流向收益更高的企业。
正规金融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取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对于工商业、农业、基建、冶金等行业发展给予了巨大帮助。但是正规金融的贷款发放条件过于严苛,除了国企和大型上市公司能够顺利的待到款项,而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却是不尽如人意。正是由于这种正规金融体制不完善,才孕育出民间高利贷的出现。
在民间有三种形式的高利贷,第一种是非法集资。第二是暴力高利贷。第三种是正规的高利贷。对于前两种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但是对于第三种而言,我们是要给予支持的,因为它们的存在,一是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对银行放贷进行相互的促进,并规范相应的金融体制问题。二是可以给那些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有利的契机。因为依托于民间借贷他们能够比较容易获得贷款,投资实体,盘活企业而不至于倒闭。三是可以给中小企业得以喘息的机会,注入流动性,以解燃眉之急。
二、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互补机制
银行和企业应该是“鱼水关系”,银行应该支持企业发展,放水养鱼,但实际上现在的两者变成了“水煮鱼”的关系,很多企业认为银行将企业逼上了绝路。正规金融不完善或是不作为才引发非正规金融的出现,弥补正规金融的缺陷。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缺陷,无法满足正规金融的审核条件,自然也就贷不到资金,即使贷到款项,贷款大多是几个月或是一年,无法和企业的生产周期匹配,短期回笼资金无法填补占用的资金,企业为了还贷,自然会求助于民间金融,也就是高利贷,用于归还到期贷款。可是下一次的银行贷款发放时间间隔又是两三个月,而民间金融正是由于其程序简单,不需要抵押,可是借贷利息大多会很高,以弥补其风险,两三个月的高额利息负担会进一步加重企业的负担,循环几次后,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资金缺口不大增大,最后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多数中小企业都在指责正规金融的不作为,贷款期限过于短小,机制不合理,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大型国企,才能够顺利的待到款项,继续其资源垄断,发展壮大。 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时,也出台了一些利好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应该有更好的生存土壤,更好的营养令其快速发展壮大,因为其所作的贡献远大于其他国有企业。无论是从数量,还是就业量,税收规模等,中小企业这种实体企业在中国的伟大复兴中,地位独一无二。我国应该出台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政策。目前国外有比较成功的例子我们可以借鉴和效仿。如美国设立了联邦小企业行政管理局,这种组织专门负责帮助中小企业贷款,可以顺利使中小企业得到其发展所需的资金,帮助其扩大再生产,更好的抓住机遇,发展壮大。日本成立中小企业公库,这种组织是用来向中小企业发放长期贷款,它的利率比民间商业银行还要低2%~3%左右,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种环境无疑使其能够迅速发展壮大,即使其自身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不够雄厚,其还是能够顺利的贷到款项。再比如新加坡,政府是想办法把这些中小企业的贷款证券化,组团上市,来给中小企业融资,帮助其发展。
我国的金融市场改革方向应该是更加开放化,更加公平化,透过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公平竞争,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效用,更高效、更快捷的为哪些需要贷款发展的中小企业注入新的血液,令其能够有造血功能。
民间金融以不可争辩的事实存在着,发挥正规金融应有的作用,这种“影子银行”的存在,对于推动民间金融规范发展至关重要,应当有效地建立民间金融的正规借贷制度,加速相关立法进程和市场化进程。
(一)正规金融的不完善引发非正规金融
金融抑制现象是非正规金融出现的根本原因。所谓金融抑制现象是指政府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抑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而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金融抑制现象中,低利率导致存款的低收益,因而储蓄量很低。而由于利率由政府决定,银行不能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来决定利率,因此在一定的贷款利率下,只能选择风险性低的项目。高收益、高风险的中小成长型企业则很难获得贷款,这些日益壮大的中小企业只能求助于非正式市场。这样,非正规金融市场就出现了。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特点,必然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只有哪些资金链有问题的企业才会想要得到贷款,来发展自己。这样一来就会千方百计地去筹集贷款,而哪些经营状况好的企业未必能够得到贷款。还有就是道德风险,有些中小企业从银行贷到款项后,投资实体企业,由于利润率较低,正常发展收益率比贷款利率还低,他们就会进行投机行为,投资一些风险较高的行业,如房地产,冶金等行业,来换取高额利润。一旦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发生连环效应。正规金融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对于中小企业的放贷比较谨慎。这也是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根本原因。
民间金融市场与经济增长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之间是互补、替代和转化的关系。因此建立一种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合作制度,可以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问题。
(二)民间金融促进正规金融发展
已有的研究以及中国金融改革实践表明,民间金融的客观存在性是不容置疑的。但由于民间金融的“地下性”,它并不在官方统计机构监测范围之内。但从有关数据上看,现有中国正规金融规模和民间金融规模都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正规金融发展比较平稳,而民间金融在近5年来发展迅速,规模庞大,目前甚至可以达到正规金融规模的三分之一左右。
中国正规金融规模的增加并不是民间金融规模壮大的原因,相反,民间金融却可以促进正规金融的发展。原因在于民间金融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处于发展萌芽时期的中小企业很难在银行、证券市场等正规金融部门顺利融资;而中小企业在萌芽时期从民间金融部门获得融资,发展壮大之后则倾向于向正规金融融资。因此,民间金融间接推动了正规金融的发展。
当前,民间金融的规模日益庞大,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中国民间游资庞大;二是中国中小企业众多,且大多中小企业无法顺利在正规金融市场融资,因此民间金融市场需求日益庞大。
(三)加强监管合理利用民间金融
在中国民间金融产生和扩张的历史过程中,尽管出现过高利贷等不规范行为,甚至在资金链断裂时出现崩盘从而导致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等不良现象,但随着金融市场制度的不断改进与完善,尤其是沿海省份的改革与探索,其正向促进作用日益显现出来,业已成为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中国民间金融体现两个方面的性质,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影响金融稳定的不良性。因此,对于民间金融,还需要进一步正确引导、必要监管、扬长避短、合理所用。
规范民间金融市场,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将有利于生产的民间融资行为区别于非法集资,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监管民间金融主体,建立正规借贷制度。对“标会”等风险性较高的民间金融主体进行注册监管,甚至可以将之“公司化”,在现行“一行三会”体系下建立相关的对民间金融调查、统计和监管部门,严密控制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加快市场化进程。市场化程度越高,民间金融的市场供求机制越完善,资金利率水平和风险溢价越趋于合理。同时,高度市场化下确定的自由利率能为央行制定利率提供参考。
发挥正规金融指导作用,推动民间金融规范发展。如何促使正规金融来指导和带动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以及如何利用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两大力量来合理配置整个社会资源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三、民间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意见》明确提出,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金融体系透过公平竞争,引导民间金融由“地下”走到“阳光下”,让非合法化,非组织化,正规的高利贷向规范化,合法化,组织化方向发展,逐步淘汰不合法的暴力高利贷。这种“国退民进”思想,压缩政府权力,让位于市场,只要对民间金融进行有效地引导和鼓励,加强监管和规范化发展,服务于中小企业,服务社会,与正规金融一起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竞争在不同层次上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互联网金融和民资银行方心未艾,相信未来这种服务多元的金融,通过市场化和开放化的发展,为我国中小企业、农业等行业融资问题带来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