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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称评审有新变化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admin    日期:2011年02月18日
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顺应国家职称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方向,济南职称评审制度将做进一步调整,职称评审意见明确提出: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未按新核准岗位等级开展岗位聘用的事

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顺应国家职称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方向,济南职称评审制度将做进一步调整,职称评审意见明确提出: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未按新核准岗位等级开展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将不予核准职称申报数额。

  事业单位不能超过岗位数额报职称

  据了解,1993年济南市率先在全国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脱钩。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实行按岗申报制度,今后不再进行超过岗位数额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随着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今后事业单位将根据岗位需求组织推荐申报参加评审人选,即单位缺什么岗位(专业)补什么岗位(专业),将“岗位与评价相结合、岗位与使用相结合”。

  据介绍,按岗申报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从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本单位主、辅系列岗位分布,根据岗位空缺,本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再“随意”申报,须申报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就不能参加申报评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基层人员论文仅作参考

  今年职称评审将加大用人单位推荐权,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呈报部门审核的推荐申报程序进行。在推荐人选时,要通过量化赋分、民主推荐等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合理确定参加投票人员范围,把民主评议结果作为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其中,形不成差额推荐的单位,推荐人选同意票数应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事业单位推荐晋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方案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同时,完善评审标准。将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主要标准,把平时工作量、工作业绩作为评审重要依据。分类调整论文、科研成果条件。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主要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作为必要条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适度提高其质量要求。对其他专业,要根据专业特点降低或取消量化赋分权重,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成果仅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条件。

  专业考试改为每两年组织一次

  据了解,今年职称评审对卫生、图书、档案、建筑工程等系列(专业)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法,对参加专业考试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完善题库建设、合理调控合格率,切实提高参评人员质量。各评委会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特点,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评结合、考核、考察、说课等不同评价方法,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从2010年起,专业考试每两年组织一次,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上述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20日,地点在济南人才市场401室(经十路22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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