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政策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职称政策 >> 浏览文章

山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展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admin    日期:2014年03月21日
    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在部署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要求:一是向基层一线、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要求县(市、区)属及以下学校的教师推荐数量占90%左右。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
    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在部署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时要求:一是向基层一线、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要求县(市、区)属及以下学校的教师推荐数量占90%左右。严格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须有农村任教经历的规定,鼓励和引导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空缺岗位的小学任教。二是推荐人选分布相对均衡。要求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推荐人数总体比例按1:3:6掌握。各县(市、区)按大县(市、区)2-3名、小县(市、区)1-2名、一个学校不得超过1名的原则推荐正高级教师。三是加强聘期管理。正高级教师实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一个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聘用后须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严格控制兼任行政领导职务,脱离教学科研岗位的,不再聘用。引导和鼓励城市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取得中高级资格的城市教师,到有岗位空缺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竞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上一篇:山东省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审定
下一篇:各个省份医生评职称的需要发表论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