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称制度改革会议的文件要求,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二是完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师德素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一线实践经历。三是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审批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四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评聘工作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两区人社局分管局长、专业技术管理科科长,教育局分管局长、人事科长,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泰钢工业园、经济开发区教办主任,市直中小学校分管校长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