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23日召开的日照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制度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机制等四个方面发生变化。市委常委、副市长刘西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具体变化表现在: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机统一,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