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的相继颁布,是中学地理学科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标志。这两个配套的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体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师教学、考试评价的依据。新课标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比以往的教学大纲有了明显的进步。在课程理念上,新课标强调学习对生活有用的地理;学习对终身发展有用的地理,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积极开展探究式学习、合作学习、自主学习,重视信息技术在地理教学中的运用,注重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习结果评价的结合。在课程目标上,新课标把地理教学的总目标界定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新课标的实施对广大地理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这些要求,地理教师的角色将要重新定位。
一、地理教师应当成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
传统教育中的教师是权威,常常缺乏对学生应有的尊重和关爱,更缺乏双方的互动与合作。新课标的实施呼唤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即师生间的民主与平等。合作学习是地理新课标中着力倡导的一种新的学习方式,它主要是指教学中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多向信息的交互传递,而师生关系是教学中最基本的关系。地理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必须具有合作意识,要“摆正位子、放下架子、蹲下身子”,不再以“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权威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消除畏惧,活跃思维,发展个性。
二、地理教师应当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从地理新课标的教学目标来看,地理教学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让学生掌握“双基”,更应当通过地理学习,开发学生终身学习的潜力。因此,地理教育的关键并不仅仅是让学生记住多少地理知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使学生学会认识地理的方法,养成正确的地理思维习惯。由此可见,地理教师应当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一方面,应当实现由重“教”向重“学”的转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动机,培养兴趣,活跃思维,提升学生的地理能力;也要引导学生进行参与式、探究式、讨论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的学习,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根本转变。另一方面,应当实现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的转变。重结果,就是教师在教学中只重视教学的结果、知识的结论,而忽视知识的来龙去脉,这必将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学生对新知识的思维过程。重过程,就是教师把教学的重点放在揭示知识形成的规律上,让学生通过“感知—理解—应用”的思维过程去发现真理,掌握规律。传统的地理教学往往只注重学生是否掌握结论性知识,注重教学效果的外在变化,忽视知识的形成过程,把形成结论的生动过程变成了单调呆板的条文背诵。这种舍本求末的做法将教学过程,庸俗化到只需听讲和凭记忆就能掌握知识的低级程度。这无疑是对学生智能的扼杀和发展潜力的遏制。现代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认知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他强调,教一个人某门学科,不是要使他把结果记下来,而是要使他参与并把知识构建起来。一般而言,学生对地理的认知过程要经历“感知地理知识—理解地理知识—巩固地理知识—应用地理知识”等阶段。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遵循这些规律,引导学生探索形成结论的生动过程,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经过一系列质疑、判断、推理、分析、总结等思维过程,同时伴随着各种观点的碰撞、争论及整合,得出理性的认识和结论,从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地理教师应当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地理教师素养的高低是地理课程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教师是新课标的实施者,新课标实施中的诸多新问题需要教师不断地学习、研究、反思、创新和总结。这就要求地理教师由传统的“教书匠”向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转变。在传统的教师职业生涯中,许多教师只顾埋头教书,而忽视教学研究。而新课标所蕴含的新理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会与旧的教育观念及教学行为发生冲突,这种新与旧碰撞的结果只能是破旧立新。“立新”即意味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姿态进行自我反思,重新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种种问题,随时对自己的思想认识进行补缺、深化和纠偏。通过对问题的探讨和总结,逐渐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策略。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学会生存》一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教师的职责现在越来越少地传授知识,而是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他必须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那些有效果的和有创造性的活动:互相影响、讨论、激励、了解、鼓舞。”这一思想无疑将激起我们对新课标下地理教师角色定位的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