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背景下,加强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是不可忽视的研究课题。应集成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利用浙江省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和文化遗产,促使浙江省公民的海洋意识提高与海洋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真正担当起海洋大省的职责。本文就是以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和平台为切入点,探索促进公民海洋意识教育的有效途径,从而达到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公民海洋意识教育获到双赢,为促进浙江省的海洋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关键词:海洋 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民海洋意识 教育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靠海而生的人们经过世代的生活实践和传承,逐渐积累而成的,具有海洋特色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是我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精神财富,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海洋的特殊环境和地理特征,构成了海洋非物质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内容,涉及沿海人们的生产生活、民俗信仰、文化娱乐、传统技艺等,因此,凡与沿海人们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
自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浙江省作为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试点省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研究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国的前列。其中,由于我省得天独厚地理环境,处于天然的海洋大省,有着丰富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呈现出逐渐递增的态势,相关非海洋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也在学术界形成热点。这都为我省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提供了有利的资源。
1.丰富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提供了载体
根据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定义:“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因此,中华民族拥有和创造的一切与海洋密切相关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都是中国海洋文化的组成部分,包括海洋物质文化和海洋非物质文化。而悠久的海洋文化历史以及不同海域的多元化生态,使得我国形成了精彩而厚重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1]
浙江还是个海洋大省,毗邻海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全省陆域面积的2.6倍;拥有6696公里长的海岸线,占全国30.7%;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海岛2878个,居全国首位;浙江沿海地级或以上城市有6个,海洋资源蕴藏非常丰富。作为国家综合试点省份,十多年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无论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立法与制度建设、建立四级名录保护体系等方面均有很大的突破。建设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传承基地和传统节日保护基地等,如杭嘉湖蚕桑丝织文化、象山海洋渔俗文化、普陀山观音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安吉生态博物馆,还有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景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更加成就斐然。这其中,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因为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及其海洋文化的特殊性,使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多关注和重视。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特有形式展现着海洋人张扬个性中的开拓进取、乐观开放、锲而不舍、信誉至上和兼容并蓄的精神等,这些都是海洋人所特有的无比珍贵的文化精神财富,也正是公民海洋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充分挖掘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宣扬的朴素、善良、刚毅、果敢等人文精神元素,并有效地融合丰富的海洋经济资源与厚重的海洋文化资源,为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提供丰富的精神内涵。同时,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沿海地区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或以口头、或以动作方式世代相承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包括了与海洋有关的民间文学、艺术、技艺和民俗活动、传统节日庆典等,这些独特的传承方式,正为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提供了良好平台和载体,如能很好的结合与利用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良佳效果。
2.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有利于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海洋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浙江各地海洋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有利于保证我国海洋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而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更是为了不断的发展和创新,从而发挥它的教育作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历代海洋人勤劳与智慧的结晶,是维系和巩固海洋社会团结和谐的重要因素。她蕴含着海洋人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海洋社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2]。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公民海洋意识教育相融合,有利于公民对海洋历史人文知识的深刻把握;有利于公民汲取优秀海洋文化的精神营养,推动海洋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意识。
因此,借助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载体推进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新途径。它既是对中华民族古老的海洋生命记忆的延续,同时,也是对海洋人生存精神和智慧的认知过程,还是以传播人文精神为宗旨的各类海洋文化的整合过程。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发扬海洋文化战略的推动下,将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有机结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进一步繁荣浙江海洋文化,推动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有效途径,此现实意义更加深远。
3.浙江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公民海洋意识教育的思考
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优秀的海洋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元素,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粹。通过教育手段实现公民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与传承,是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任务,因为保护的真谛在于挖掘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丰富的人文价值和历史价值内涵,从而为我国的海洋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所以,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传承。因此,利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平台,探索公民海洋意识教育的模式和活动方式,将会实现双赢。
3.1利用保护传承体系培养教育骨干队伍
我省在对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普查和挖掘整理阶段,就构建了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和传承人队伍,这实际就是对公民进行海洋意识的普及教育过程,通过这个体系使宣传教育的活动推广开来。
例如,宁波市自2008年起推进项目、传承人、基地“三位一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在全国率先创新性地把项目、传承人和基地三者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保护主体落在基地,传承人划归相关的传承基地管理,还规定有代表性传承资格传承人和基地才能列入代表性名录,以及开展传承活动。因此,全面构建起具有宁波特色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3]
还有,浙江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东海龙王信俗”代表性传承人—— 周杏荣,就承担着龙王信仰传承的使命。普陀是传说中的东海龙王故乡,东海龙王信仰是普陀岛民的三大信仰之一。千百年来,龙王信仰成了普陀岛民的精神支柱和道德规范。渔民在危难时刻,祈求龙王保护平安;在平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龙王信仰支配了他们的行动。周杏荣在各种祭祀、祭海活动中担任着主持的角色,同时还有着培养青年渔民继续传承和弘扬海岛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的任务。
3.2使传承基地发挥多效功能
在推进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过程中,建立了一批具有海洋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民族传统节日标志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教育基地。2008年月,浙江省文化厅公布浙江省首批18个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基础,象山海洋渔俗文化等7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普陀山观音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试点单位。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教育厅于2010年联合公布了62个单位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其中,高校和高职院校16所,中职院校 46所。[4]这无形中为公民海洋意识教育搭建了一系列的载体基地,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同时,也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海洋文化传统,提高公民的海洋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
例如,2010年6月,宁波象山县被批准为第七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象山县“中国开渔节”的重大节庆平台,它以海洋渔文化的为主体内容及活态传承特征,以担当着国家珍贵的海洋渔文化活宝库的重任作为保护典型,可见价值斐然。海洋渔文化保护实验区就是通过对以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科学保护,以达到对海洋渔文化进行整体性的保护。[5]而保护区的核心是生活在其中的广大人民群众,他们是既是海洋渔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保护者,他们通过对自己海洋渔文化再创造的过程,提升了对海洋渔文化价值的再认识,从而受到了更加深刻的教益。
3.3通过展演传播达到教育目的
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海洋文学艺术作品、海洋民间习俗、海洋节庆活动、海洋民间传统技艺、海洋信仰等展演和传播的过程中,就达到了其教育意义,
仅举浙江省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传统音乐,有嵊州市的嵊州吹打、舟山市的舟山锣鼓、岱山县的海洋号子(舟山渔民号子)、象山县的海洋号子( 象山渔民号子)等。这类民间传统音乐,都是渔民、船工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实践中自发创造的一种文化现象,有着与众不同的独特风格和强烈的海洋生活气息,充满着渔民(船工)的乐观主义精神和雄壮、豪迈、朴实、奔放的个性。有着鲜明的海洋文化特征,具有厚重的历史价值和独特的艺术价值。
如,被列为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舟山锣鼓”,就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艺术瑰宝。相传最早起源于航海,后在乡里民间各事庆典及渔民祭海等活动中广为流传。解放后,经过艺术加工改进而搬上舞台。在1957年莫斯科举办的第七届世界青年联欢会上荣获世界民间音乐比赛金质奖章,从此走向世界。舟山锣鼓表现出东海渔民那种豪爽粗犷的性格、战风斗浪的惊险壮阔场面以及航船拢洋等欢腾热烈的气氛。使人受到深刻的精神感染和心灵震撼。
又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温岭大奏鼓”,是浙江温岭箬山渔村的传统民间舞蹈,大奏鼓舞蹈动作粗犷而滑稽,边奏边舞,舞者全为男性,服饰打扮却是女性,舞蹈动作的扭捏作态,与激越粗犷的音乐旋律形成强烈的对比,展示出世代与风浪较量的渔民们的乐观和豪迈,具有独特的地方色彩。大奏鼓已有360余年历史,被收入《中国民间舞蹈集成》,曾被拍入电视专题片《渔村小叙》,在中央电视台多次播放。《大奏鼓》对研究我省的民间舞蹈和民间习俗以及人居迁徙、文化传播都有着重要的价值。
总之,作为满足沿海各地人民精神生活需要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的海洋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和精神成果,它在公民海洋意识教育的实践中将呈现出极高的价值功能和研究实效。在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的同时,不仅使人们陶冶情操、愉悦心情、振奋精神,还提升了公民的海洋意识,充分体现了我省公民的文化自觉和参与热情,这便是一举两得,实现了双赢。
参考文献:
[1]苏勇军.文化经济背景下海洋非物质文化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三江论坛,2011(6)
[2]张朝华等.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与区域海洋文化经济.浙江海洋学院学院(人文科学版),2008(3).
[3]谢安良等.宁波全面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宁波日报, 2011(12).
[4]王巨山等.近年来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概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2011(1).
[5]方琳.一曲渔歌山月连——建设有象山特色的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宁波通讯,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