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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下学校管理升级路径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1月28日
  教育督导是教育科学发展的应然之道,事关教育事业的兴衰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督导下的学校管理升级乃为教育督导效能的发散和延续。    从管理学理论可知,学校管理是一项双向互动的不断交流与反馈的动态过程。

  教育督导是教育科学发展的应然之道,事关教育事业的兴衰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督导下的学校管理升级乃为教育督导效能的发散和延续。

  从管理学理论可知,学校管理是一项双向互动的不断交流与反馈的动态过程。其中,学校校长、各处室负责人以及学校教职员工是学校管理的施行者或一定意义上的管理者,人、事、财、物是学校管理的对象,而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则是学校管理的手段。在此管理架构上,人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和难点,因为财、物、事的管理都不能离开人的管理而单独存在。人既是学校的管理者又是管理对象,其双重身份往往导致管与被管的践行障碍和现实冲突,造成学校管理秩序混乱、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的尴尬局面。究其根本原因乃是学校管理者管理理念的陈旧和管理方式的落后,肆意放大或单项强化学校管理中的“管”之作用而忽视“理”之功效。
  升级是管理理念的转变,路径是现实定位的提升。教育督导下的学校管理升级需从管理理念着眼,从现实定位入手,从“三大维度”切入,在教育督导下树立“三大理念”,进行“三大定位”,找寻到一条适合国情、区情、校情的学校管理升级路径。
  一、以“物”为用:树立法治理念,依法治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就此可知,教育督导的任务就是通过监督、指导、评估、反馈四大职能的履行来理顺人(教育教学质量)、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法治关系,其中物是根本,人是核心,事是归宿。
  这里的“物”是相对于“人”和“事”而言,既包含具体的办学条件和硬件设施,又囊括抽象的教学资源和管理机制。《易经》有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下”乃有形之物,“器”乃工具也。就学校管理而言,“物”的工具性本然就决定了对“物”的管理乃是学校管理的最低层级。
  教育督导的任务之一是直接从“物”的维度来监督和评估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下的教育公共资源的现实弥合情况,从而强化国家对教育公共产品的有效控制和公共治理。因为“物”只是教育实施和发展的服务工具,是教育督导最容易静态监控和现实考量的教育客观存在。而作为教育公共资源及其产品载体的学校理应成为社会公共治理的对象,因为多元化治理主体是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属性的内在要求。所谓社会公共治理就是要在民主理性的指引下输入科学理性,从而发挥二者最佳治理效能,建构多元主体法治管理的治理模式。因此,国家方针政策、教育法规制度乃学校立校治校的根基和罗盘,只有树立法治理念,依法治校,才能保持办学的正确航道。
  二、以“人”为本:树立服务理念,和谐兴校
  教育督导的目的是要促进督导对象的发展,其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乃教育督导之最终目的,因为教育督导就是通过对教师工作绩效的发展取向性评价来实现管理者与教师的双向互动,从而“以动态的、可持续的标准来督促教师的发展”,进而有力地推动学生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
  在教育督导过程中教师既是教育督导的对象,又是践行教育的主体,然而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教师又身兼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双重身份。身份的重合导致角色的多元,角色的多元容易带来人际的冲突。因此,学校管理升级离不开人的参与,须从“人”的维度出发,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发展,强调人的合作,理顺人的关系,维护人的权益,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构建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和良好的干群关系,走和谐兴校之路。
  为此,学校管理者应树立服务理念和大局意识,放下领导架子,甘当良师益友,从学校管理细节着手,时刻关注师生诉求,适时下放管理权力,任人唯贤,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地为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发展福祉服务。
  三、以“事”为道:树立创新理念,特色强校
  事之本义乃是泛指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而道乃为成事之道理或规律,事只有在道的指引下才能成就其事;道只有在事的累积质变中才能升华其道。教育督导的创设初衷就是要在教育之道的指引下成就教育之事。
  《教育督导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教育督导旨在“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本身蕴含着全面发展(或协调发展)、公平发展和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在教育督导下,学校要通过“实施素质教育”来促进师生全面发展,通过“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来实现其公平发展,通过前两者的有机结合来实现其科学发展,即关涉教育之人、物、事三者关系量的优化发展,只有妥善厘清三者之维才能成就教育之百年大计,这才是教育发展之正道。
  然而,“道可道,非常道”,正是普遍客观的教育之道往往会僵化人的思维而使其缺乏创新,束缚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使其丧失活力。因此,欲求教育科学发展之硬道理,实现学校管理升级之路径唯有树立创新理念,与时俱进,自我剖析,充分深挖校内外资源,走学校自主发展、个性发展和特色发展之路,这“既是素质教育的必由之路”,又是教育督导的新课题,因为发展特色学校的本质就是“对教育‘以人为本’理念的认识和回归,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新发展和全面发展”,学校特色发展之“特色”乃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法规、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基础上的特色,而不是仅仅为求创新形式的标新立异和哗众取宠,这与教育督导的指导原则和方向目标暗相吻合。
  总之,学校管理者只有坚持以“物”为用、以“人”为本、以“事”为道的基本原则,树立法治理念、服务理念和创新理念,以此作为学校管理的坐标和升级的原点,不断强化发展意识,不断寻求特色资源,才能走出一条自主、个性、特色的强校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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