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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课中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培养方法之我见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1月19日
摘 要 法律文书写作课因其具有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并兼具法律属性和写作属性,为了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目标,其课堂教学应以练习和实践为核心。在课堂上对于律师实务文书、公安和检察文书以

摘 要 法律文书写作课因其具有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并兼具法律属性和写作属性,为了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目标,其课堂教学应以练习和实践为核心。在课堂上对于律师实务文书、公安和检察文书以及法院文书三大重点模块中的重点法律文书作初步讲解后,应让学生自我练习,在练习后应针对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讲解,这样的教学方法能起到活跃课堂氛围、增加学生学习兴致、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等效果。

  关键词 法律文书写作课 法律思维 法律实践能力 培养方法
  作者简介:曹慈义,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学讲师,研究方向:金融法、行政法。
  
  著名法学家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普遍存在于我国法学院本科学生中的影响其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及发展潜力的严重问题是法学教育与实践的脱节,法科学生普遍缺乏实践能力,缺乏法律职业技能,其所学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不会运用于具体案件和处理具体法律事务,不会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从而得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结论。其中包括不会写作法律文书。大多数法学院法律文书写作课程的教学,采取讲授为主的方法,导致学生只会“听”课,不会写,只模糊知道法律文书的格式,而不知道如何具体结合案件事实构思文书写作的路径,毕业进入实践部门或单位后,不能较快进入角色,独立执业,存在严重的“上岗不上手”的问题。笔者多年从事高校法律文书写作课的教学和研究,认为法律文书写作课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非常重要,如果方法得当,将会对于解决前述问题起到较好的作用,故将笔者对于法律文书写作课教学的一些体会写出,与大家分享和探讨。
  一、法律文书写作课的特征和性质
  法律文书写作课作为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学生的必修课,其具有综合性、应用型和实践性的特点。综合性是指法律文书的写作可能会涉及多部法律,多种法律知识,并非仅涉及单一的法律。应用性是指法律文书在司法及执法实践中会经常会写,故其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法律知识和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实践性是指法律文书的写作需要写作者亲自参与实践。
  法律文书写作课是一门法学专业课程,其性质具有法律属性(即法律精神)和写作属性(即写作理念)的双重属性,但是以法律属性为实质,以写作属性为指导。因没有广泛的法律知识和较深的法律理论,仅靠写作知识是不可能写好法律文书的。
  二、法律文书写作课应以练习和实践为核心
  如前所述,法律文书写作课其具有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征,而要在本课程中达到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包括写作能力)的目标,笔者认为结合理论由学生亲自多练习、多实践是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中非常重要的方法,甚至是最重要的方法。其原因为“纸上写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写作课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法律文书写作课必须多练习多实践,再多再好的写作理论如果没有学生的亲自实践是很难较好地为学生所吸收的,不被吸收就不能变成学生自己的能力,就达不到我们开设该课程的目的,在练习和实践中才能更好地体会到写作理论的要领,才能更好地感悟到法律的精神,才能更好地总结写作的方法。为了达到在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中通过学生亲自练习和实践提高其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的目的,笔者的教学方案设计为“一本教材、两样工具、三个模块突出重点、讲解-练习-再讲解”。具体为:
  1.一本教材,即为学生选择一本既有理论又有实践,既有写作实例,又有课后练习的好教材,作为学生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阅读的参考用书,这是保证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条件。如杜福磊、赵朝琴主编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文书写作教程》,陈卫东、刘计划编著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文书写作》等教材。
  2.两样工具,是指每个学生要准备两样工具,一是最新《学生常用法律法规汇编》,该工具书可在课堂上随时让学生查阅具体的法律规范;课后在做练习的过程中也可使用该工具书;二是要购买一本练习写作的稿纸,以便在课堂上和课后进行写作的练习。
  3.三个模块突出重点,是指在法律文书写作课进行过程中,由于课时有限,不能将所有的法律文书类型逐一训练,只能重点选择三个重点模块进行重点讲授和练习即律师实务文书、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法院的法律文书,三个重点模块中在选择重点文书进行讲解和练习,增加练习的机会和次数,减少课堂讲授的时间,以增加学生的亲历亲为。比如律师实务文书中的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和辩护词,法院实务文书中的民事和刑事判决书,公安实务文书中的起诉意见书以及检察事务文书中的起诉书等应重点练习。
  4.讲解—练习—再讲解,是指先讲解法律文书的含义、适用范围、功能和格式,然后进行课堂或课后练习,练习后再通过抽叫几名学生宣读或讲解自己的所写文书,从而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予以讲解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这样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同一法律文书,可以变换不同法律关系进行讲解和练习。比如律师实务文书中的民事起诉状,可练习合同纠纷的案例、侵权纠纷的案例、物权纠纷的案例等以体验不同法律关系文书的写法,不同法律关系其所体现的不同法律思维和不同写作方法究竟在何处,在实务中究竟如何应用等问题。
  三、法律文书写作课教学应以讲解学生作业为重要方法
  如前所述,法律文书写作课要以练习和实践为核心,所以每一种法律文书,教师在将该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依据、写作条件、结构模式(格式)和写作要点等讲完后,应进行课堂或课后练习,但要注意其方法,笔者认为应以讲授学生所做作业为重要的教学方法。因为虽学生自己进行了写作练习,但其收获大小,还不能确定,但如果通过在课堂上将学生的作业中好的写法及普遍或个别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尤其是讲出学生错误的理由,并讲出正确或较好的参考答案,则所有学生的收获就很大。因这样每一个学生都不仅知道了自己写作过程中的错误,并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而且知道了其他同学错误的理由,从而在以后的写作实践中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少出错误。而且在进行讲解的过程中要注意。   四、法律文书写作课的教学创新点
  笔者法律文书写作课的教学创新主要表现在:
  (一)课程内容创新
  传统教学,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将教材中的大多数或大部分法律文书进行讲授,课程讲授内容太多,从而导致学生实际亲身练习时间较少,学生收获较少。而笔者在实践中所讲授的课程内容相对较少,如在律师实务文书中讲授和练习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和辩护词,在公安文书中仅讲授和练习起诉意见书,在检察文书中仅讲授和练习起诉书,在法院文书中讲授和练习第一审民事和刑事判决书,而每种法律文书至少要做一次练习,有的甚至要做3次以上的练习,这样让学生多亲历写作的过程。
  (二)课堂教学内容和方式创新
  在课堂上,除了教师进行讲授外,教师会抽叫4名左右的学生要对教师课后布置的自己所做的作业(几乎每节课都会有课后练习作业)进行讲解,讲解完毕后,教师要对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状况进行讲评,写的好的要鼓励,写的存在问题的要在课堂上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其中包括了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和挖掘法律事实的训练等内容),这样就能将课堂上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让更多的同学吸取教训,从而在有限的课堂上获得更多的,更好的法律思维训练和法律职业体验,同时也提高了法律文书写作的能力。其中包括学生在自我讲解过程中锻炼和提高了其面对众人进行口头表达的能力。
  (三)考试和考核内容创新
  法律文书写作课虽也如其他法学课程一样有很多知识点,比如每个法律文书的写作条件、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等,在期末考试时可以出选择题、简答题、名词解释题等题型,也可以直接做一份写作作业作为最终考核的成绩,但笔者认为这样的题目或题型或做法不能达到严格要求学生且真正考核学生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目的,所以笔者考核学生的方法为采用笔试闭卷考试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算不上创新,但考试的内容是在试卷中给出学生具体的案件材料,要求学生根据材料分析应用何种法律文书,并写出该法律文书,或者给出一份法律文书,让学生找出其中的错误或不当之处并改正之,或者给出具体的案件材料,要求学生写出具体的法律文书,这种考核方法事先告知学生,能使得学生真真重视该课程,并在平时认真做作业,认真准备考核,从而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而且每次考试完毕在阅卷过程中笔者会将学生在做题过程中出的错误予以记录整理,以在未来的上课过程中注意将易错的内容进行提示和重点讲解。
  五、笔者法律文书写作课教学方法的推广应用情况
  自2007年笔者开始给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学本科生讲授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开始,笔者就开始进入构思阶段,经过这6年近500名法学学生的进一步实践,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良好效果。具体表现为:
  (一)课堂氛围活跃,学生学习兴致较高
  由于笔者课堂授课内容和方式,比单一的课堂讲授更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加之课堂讲解或讨论,不同的同学的思路不同,从而能够扩大学生思考的范围和兴趣,这样使得课堂氛围很是活跃,学生学习兴致较高,收获较大。
  (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及实践能力增强
  由于课后练习作业频繁,学生不得不到图书馆借书查阅资料或到网上搜集资料进行学习,这样使得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得其能很好的适应毕业后的学习和工作。
  (三)学生培养质量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并获得了较高的认可度
  近几年,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表现突出,其与加强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中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密不可分。比如2012年79名学生报考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有42人通过,其中19人拿到国家司法职业资格A证,23人获得国家司法资格C证,总体通过率达53.2%,创下了我校国家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的新记录。近几年,暑期社会实践“送法下乡”系列项目受到自治区团委等机构的多次表彰;学生在各类创新项目中撰写调研报告多篇,并获得14项奖励。学生在实习单位和用人单位都获得了较高的认可度,普遍认为我校学生“能很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综上,笔者认为法律文书写作课应着重在“练”,“文章非天成,妙手靠苦练,”在法律文书写作课堂上坚持多练习,并注重对于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做能起到较好的作用,能较好地达到法律文书写作课的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卫东,刘计划.法律文书写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赵超琴主编.法律文书通论.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宁致远主编.法律文书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高云.思维的笔迹.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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