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危机背景下诚信的表述
诚信是社会各种交往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各种社会形态都具有其特定的诚信体制以促使社会主体之间信任关系的发生。2007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发生源于美国,进而影响到全世界,形成了全球金融危机,直到2008年,这场金融危机开始失控,并导致多问相当大型的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政府接管。在此状况下,我们也许更应该反思的是一个诚信的问题。也许正是因为贪婪导致诚信危机,继而才导致了金融危机。因此,对于诚信的理解成为当前一个热门的话题。对于诚信的表述,有许多不同的观点。诚信一词首先是一种伦理范畴,它意味着人们在人际关系中,应当诚实不欺,讲究信用,并且法律采用诚信作为自己的一项原则之后,诚信还兼有法律上的含义,即为了维持某种体现平衡利益的秩序或体现为一定的道德基础的可供依赖。那么,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诚信又具有什么新的内涵呢?事实上,既然诚信的根本精神是真实无妄,那它就要求人们尊重客观规律,树立求实精神。在诚信这把精神的标尺面前,一切的虚情假意和欺瞒诈骗都将无所遁形,遭到无情的揭露与批判。作为一种价值观念,诚信具有公正不偏的特性。它要求社会群体建立公正合理的制度,要求每个社会成员树立起公平的处事态度以及大公无私的道德观念。诚信所内涵的人文精神,要求人们自觉守法,真诚守信,树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诚信的问题
1、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因为贪婪导致的诚信危机,恐怕是除了监管不力之外应引起警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我国建设和完善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最严重的社会诚信问题是一些部门和地区的政府,在行为上缺乏诚信。首先是政府公务员履行职权行为的随意性,其次是政府信息不够公开,使得政府诚信大打折扣,公信度受到极大挑战。再次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只习惯对上级领导负责,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法律赋予的,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应该对人民守信,应该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当手中的权力和人民的利益、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有些政府工作人员崇尚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些政府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相同情况予以区别对待;还有的滥用职权,拘私行政等等。这些行为影响了政府的良好形象。
2、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诚信与法制是保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诚信是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的道德要求,既是法制的基础,又是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保证。法制是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的行为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既是诚信的集中体现,又是维护诚信的有力武器。诚信与法制辩证统一于市场规范发展之中,两者缺一不可。法律规范不严密、制度不完善,有空子可钻,这为不良者提供了无风险的作恶空间,可能出现法律规范管不着的现象。如果法律规范不全面,就会使法律表现出不诚信,也会使公民对法律规范产生不信任感。社会诚信则无从谈起。金融危机的全球化蔓延与各国对于诚信的法律规范不完备、不健全有相当大的关系。
3、企业信用严重缺失。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一个独立的信用形式,它涉及到银行信用、商业信誉以及个人信用等方面。具体来看,企业信用涉及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内部职工之间的信用行为。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于发育阶段,企业信用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信用意识淡薄,信用观念扭曲,从总体上来看整个社会的企业信用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企业信用缺失主要表现在私营及个体企业。出现企业财务作假、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拖欠员工工资、发布虚假信息等不良行为。事实上,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同样存在着严重的诚信贬值的现象,这就是愈演愈烈的恶意欠债逃债现象,具体表现为: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占用客户的货款、银行的货款、假破产真逃债等。另外,包括企业家在内的个人诚信意识的淡薄、产权制度的缺失等因素也是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诚信问题的解决方略
1、重塑政府机构诚信形象。政府通过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实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公正的分配,并通过公共政策去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增长,维护绝大多数公众的利益。这是政府诚心于民,最终取信于民的必然要求,也是考察现代政府诚信理念与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加强诚信理念建设,强化公务员的公仆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树立服务意识、树立责任意识。应加强诚信行为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应强化问责制和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维护政府机构的诚信形象。政府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公务员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政府诚信建设尤为重要,起到极为关键的统领作用。
2、加强监督、加大法律制度建设力度。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靠道德约束,更重要的是要靠法律制约。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确立行政诚信的基本原则,加强行政内部监督。监督机构要对行政全过程进行诚信监督,来保证行政诚信的贯彻。通过加强群众对行政诚信的监督,来体现执政为公、行政为民的政府性质,防止国家行政人员由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国家主人翁的政治责任感,建立、健全公众行政诚信投诉、举报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依法授权新闻媒体自由自主监督。
3、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正视自身情况,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诚信管理,树立诚信意识。其中管理者必须做诚信的表率,并对属下员工进行内部培训,使员工内心充满服务意识,打造企业诚信形象,积极树立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企业应加大惩治力度,可通过在内部建立专门的诚信管理机构,以监控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用行为,避免信用风险。目标是在整个企业内部形成诚信的良性循环,继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诚信大发展,在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形势下,做到岿然不倒。